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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經信技術〔2016〕298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委(局)、財政局,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加快推動我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 促進工業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及推廣應用,加快推進工業轉型升級,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和《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213號)的要求,決定提前開展2017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和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首臺(套)產品申報領域及要求
(一)申報重點領域及產品
按照《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重點領域(2016)>的通知》(浙經信技術〔2016〕247號)所確定的重點領域申報。申報產品分為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 (含首臺套核心材料產品,下同)兩類。
(二)申報要求
1.在浙江省行政區域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生產機構均設在浙江省境內的企業,其生產的產品或技術符合上述重點領域,均可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的首臺(套)產品應符合申報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應符合《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所報首臺(套)產品應是2014年以來研制完成并已投入產業化應用,同一產品不得同時申報國內首臺(套)產品和省內首臺(套)產品。
3.首臺(套)產品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報。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申請表、申請報告書、申請材料承諾書、主要研發人員、2015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為體現申報單位的行業帶動性和協同發展能力,請在申請報告書中說明申報單位組建或參與省級重點產業技術聯盟的情況(如未加入省級重點產業技術聯盟,可不描述)。
二、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是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二)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是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我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重點和新興產業培育重點,具體參照《2017年度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選重點領域》(附件1)。對于推進我省歷史經典產業發展,提升產業附加值的新產品(新技術)也可予以支持。
(三)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在2014年始至2016年9月30日前通過浙江省省級以上鑒定(驗收),已連續生產運行或使用一年以上且投產銷售,其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并在2015年度內實現利稅300萬元以上。
(四)屬《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辦法》第四條的,不得申報。
(五)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報采用“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報。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鑒定(驗收)材料(必須含技術水平鑒定結論)、主要研發人員、2015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申報承諾書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專利受理或授權書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主要研發人員(每項不多于7位)必須和項目鑒定(驗收)資料中的研發人員一致。如實填寫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2015年度內銷售收入、利稅等經濟效益指標,不得弄虛作假。產品通過初選后,將要求企業提供該產品(技術)的單項經濟效益審計報告。
二、申報程序
(一)各地主管部門申報。申請單位可向所在地的市、縣(市、區)(區指蕭山、余杭、富陽、柯橋、上虞,下同)經信部門提出申請,并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報材料,由各市、縣(市、區)經信、財政部門審核后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推薦報送省級主管部門。
(二)經授權的行業協會申報。由申請單位向經授權行業協會(名單詳見附件2)提出申請,并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報材料,由行業協會初審后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推薦報送省級主管部門。
(三)聯合行文推薦上報。各地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查后,將符合要求的項目匯總,聯合行文一式兩份分別報送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附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3)。行業協會推薦的項目可直接向省級主管部門報送文件,同時抄送給項目所在地經信、財政部門。因采用網上申報形式,網上提交的材料不再報送紙質材料。
(四)實行限額推薦
1、首臺(套)推薦名額。各市推薦申報產品不超過5個(包含市屬區),縣(市、區)不超過3個。為體現扶優原則,對國家新型工業化裝備制造產業示范基地、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特色基地申報名額適當增加。其中對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特色基地增加的名額要求用于與特色基地主業相關產品的申報。具體名額見附件4。
2、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推薦名額。各市推薦申報產品不超過8項(包含市屬區),各縣(市、區)不超過6項,經授權的各相關行業協會不超過2項。
(五)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8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申報功能。
四、支持政策
(一)首臺(套)產品。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要求,對認定為2017年度首臺(套)產品將給予獎勵,其中國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100萬元,省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50萬,獎勵資金將從2017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安排。
(二)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根據《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辦法》要求,對評定為2017年度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將給予獎勵,其中一等獎獎勵50萬元,二等獎獎勵30萬元,三等獎獎勵20萬元,資金將從2017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安排。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